B31. 動植物檢疫



1. 旅客嚴禁攜帶下列產品入境:
a. 新鮮水果及瓜果類植物。
b. 未經核可之動植物產品(含活動物、肉品、活植物)。
2. 凡攜帶有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者,應至檢疫櫃檯辦理檢疫手續。
3. 如欲攜入各項農產品,請電話洽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。
4. 凡有關人員、航機檢疫請電話洽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二分局

(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