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23. 證照查驗


1.旅客辦妥報到手續、托運行李順利通過X光檢查後,請備妥護照、登機證與出
境登記表(在台有戶籍者免填)等證件,在證照查驗櫃檯處排隊,依序進入證
照驗管制門,由證照查驗人員檢查證件 。(第一航廈請搭乘電梯上三樓)

2.通過證照查驗後,依照登機門號碼,前往候機室。

3. 服務電話: 第一航廈(03)398-2171 第二航廈(03)398-3281轉1830~1

( 桃園國際航空站 )